咨询详情

我租了一个房屋做门面从事餐饮.但是签定合同后不到半个月,综合执法的告之我的门面要恢复原貌,即恢复民用住宅,不允许挂营业的招牌,因此我无法在这个地方继续营业,请问我之前缴纳的转让费和租金可以退还给我吗?

争议解决 2015-02-07 19: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