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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私人工厂上班的时候,在工作中受伤,到医院治疗,现左手上臂截肢,按工伤标准,应该在三级;如果按人身损害的标准,应该也在5级。但我母亲是在2010年以前就到工厂上班的,持续到现在,因为我母亲年龄超限(母亲今年已经56岁、农村户口)而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老板的律师就说按人身损害5级的标准赔付,只有25万元,与工伤3级的标准60多万,有很大的差别。我提交了工伤认定的材料,已经出来结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我母亲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0岁为由,给出“不予以受理”的结果!我现在该怎么做??通过什么途径来获得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 2013-09-10 15: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当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等级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等级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认定为工伤。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 本律师处理过相关案件,可以当面咨询!
    【追问】是什么时候的案子呢???
  • 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认定为工伤。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追问】打行政诉讼的官司,有多大的几率能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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