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今年8月将位于宝山的一套售后公房出售,同时买入商品房,售后公房是我的名字,买入商品房本来也有我的名字,但是由于我名下还有一套房子,而在订立合同时宝原同一家门店(买卖都在这家,同时进行)居然在合同内没有帮我衔接好,与上家过户的时间早于与下家过户时间,造成我无法与上家过户(第三套没有办法过户),后来合同重签,买入商品房的合同上把我的名字去掉,(当时问过,说对我个人没有损失),这样可以顺利和上家过户,结果今天知道原来我的售后公房出售再购房是可以抵扣契税3%的,这样因为我的名字没有上去,我要损失将近3万元,和中介业务员联系,他也承认忘记跟我说了,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3-09-10 11:1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