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骗取银行贷款罪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金融 2013-09-13 15: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且案发前仍不能归还的;多次欺骗金融机构的;因欺骗金融机构受到行政处罚后又欺骗金融机构的。
  •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