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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帮帮忙!我五年前将房屋租给房客做生意,这五年当中因为房客欠房屋曾两次闹上法院,现在房子到期了我不想租给他了,并且我已经提前一个月给他发了两次函通知他解除合同,可他就是赖着不走,请问,我能采取什么办法,又快又有效的将他清走哪?(我已经跟下个房客签好了租赁合同了,如果到期我不给人家交房,我是不是也要负法律责任呀!)谢了,急急急!

其他 2009-12-27 09: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房客不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你和下一个房客签好合同若是不能履行合同你应当承担责任 3.你承担的责任应当向现在的房客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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