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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朋友二人,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将行人梅某撞成重伤,朋友是车主,事发后把车开走,张某被警方刑拘, 张某称其事发时坐在一陌生人驾驶的“摩的”后座,事发后此人已不知去向,交警大队使用测谎技术,判定张某就是犯罪嫌疑人, 张某如实交代,张某在未依法取得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载着朋友,途经高速桥路段碰撞行人梅某,造成梅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张某与其朋友经过商量,由其朋友将肇事摩托车推到自己家中,试图以此毁灭、仿造证据,转移警方侦察方向。 伤者梅某仍在住院治疗,但已度过危险期,而张某与其朋友双双被警方刑拘。 请问张某会被判什么罪及多少刑期?

其他 2009-12-27 12: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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