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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劳动合同2013年5月31日到期,2012年9月10号生小孩。今年4月15号公司叫我签了一份通知:合同自动顺延到2013年9月30日,原合同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变。现在快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我应该如何争取最大的利益?谢谢帮忙解答

其他 2013-09-13 16: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
  • 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 合同自然终止,除非员工自愿不续签,否则公司应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 一年一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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