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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坐公交车上班,公交车不小心撞到了前面一辆公路洒水车,导致我的前额撞向司机座位后处的玻璃板块上,然后正个人滚倒在地,最后额头和脚膝盖、左右肩膀多处撞伤,正个人当场头晕不止,脚麻木动弹不得, 随后医院救护车把我送往医院,住了2天医院后,感觉空气无法适应,然后叫我的男友帮我申请了出院回家休养,现在已第4天,脚膝盖走路时还很疼痛,无法自然走路,请问是否能要求公交汽车公司赔偿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如有的话,这种情况 大概能有多少赔偿。现在公交汽车公司那边不肯赔付这两项费用。

其他 2013-09-14 10: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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