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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日资企业(旅顺注册)-大连帝国屏蔽电泵有限公司工作了6年多,今年底合同到期,在我离合同期满前一个多月向公司提出合同期满后不续约而离开公司时,公司非常蛮横、非常霸道地强迫我签订非常不对等且无发接受的的保密协议,若不签将不给办理相关手续,请问这种行为是否违反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我该怎么办?

诉讼 2009-12-28 21: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肯定违反了我国法律。你们完全有权不签这个协议。建议你们不签。如果因此不给办理手续或支付补偿,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方面要求办理解除手续,一方面要求经济补偿金
  • 1.这种行为明显违反我国的劳动合同法; 2.正常离开公司,半个月后若公司仍未给办理相关手续,则到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相信会讨回公道;只是不知该公司会不会通过利益手段向有关人员做“功课”,若劳动仲裁存在明显偏向,可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起申诉,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3.可以向新闻界或在互联网公开此事,求得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介的帮助,让全社会共同谴责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但效果无法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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