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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有限公司上班,于2013年7.16日早上大概6点左右,在上班期间发生意外,左手下肢皮肤组织被刮起来了(骨头都显出来),左下肢骨头弄断一根。左手大拇指断了,经过手术 左手经过钢板固定,大拇指经过钢钉固定。住院16天出院,医生说钢板要差不多1年取出来 现在存在的问题就是,他们3月份进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公司也没有买保险,而且没有工牌 没有考勤卡, 没有工作服,没有工作帽 他们的工资是发到一个人的卡上,在转给我父母。 他们一直是住在工厂里面的,但是老板不承认是工厂,请问我们应该如何来处理?

其他 2013-09-14 09:29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属于工伤,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母亲的伤情属于工伤,建议委托律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
  • 你好,属于工伤,尽快确认工伤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营养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误工费,如果造成残疾,要赔付辅助器械费用,后续治疗费,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残疾津贴,如需律师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仲裁。
  • 你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议委托律师组织收集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属于工伤,建议委托律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包括委托律师代为搜集如证人证言证据、工资打卡记录、来往进出记录等证据证明成立劳动关系的事实。
  • 你好!!你母亲的这种情形属于工伤,你可以依照工伤的标准进行理赔。
  • 结合用工制度、公司治理、工伤处置等经验,我们认为本案较为复杂,主要是证据的取证较为困难,不过,只要你母亲在单位工作过,肯定会找到蛛丝马迹。具体处理方案还需要与你们深入沟通了解案情后才能做出,希望大家能多合作。
  • 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 你母亲的伤情属于工伤,建议委托律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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