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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户口,我现在老公是上海户口,我的儿子是外地户口,现在19岁了,可以申请同住人吗。

离婚 2015-01-08 15: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一般不能,同住人一般首先要有户籍。
  • 一般不能,同住人一般首先要有户籍。
  • 1,继承和户口没有关系。你户口不签走,你还是你父母的孩子,你仍然是你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2,能不能继承他们的房产和户口没有关系,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才会发生的。而且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即使你户口签过去了,比如你父母立个遗嘱,把遗产全部给别的继承人,那么你一样继承不到遗产。要是按法定继承,即使你户口没签,你父母去世,你也有权继承属于你的那一份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
    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户口上都写离异或者是迁出。如果是要迁出单独立户,那立户申请书是如何写呢?
    1、如果没有房产的话是不能单独立户的。
    2、申请书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申请人基本情况
    (2)申请事项
    (3)申请事实与理由
    (4)落款
    分居立户的手续很简单。因婚姻、分家等变化需分居立户,本人要填写《立户申请报告》,携带原《户口簿》、迁居新住所的《房产证》,若是居住在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或政府廉租房,则需出示《租赁凭证》、《土地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其他有效住房证明等,即可办理立户手续。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只要提供《本人申请报告》、《户口簿》、《离婚证》、《房产证》、《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居住街道派出所办理即可。
  • 一般不呢过;。
  • 一般不能,同住人一般首先要有户籍。
  • 一般不能,同住人一般首先要有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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