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一个同事在A单位做保洁,正好这个月合同到期,12月25日是A单位的工资结算日,12月25日(周五)下午A单位人资打电话通知她解除合同,并多付半个月工资,并通知下周一(昨天)去A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同时周末的时候该同事已经在A单位的引荐下,加入另一个保洁公司并工作了2天(应该尚未办理入职手续)。昨天该同事在A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时(双方没有发生激烈争吵或者冲突),突然发生脑出血,需要做开颅手续,平时她也有血压不稳的情况发生,但是不严重,也没有做过详细体检。请问这样的情况下,A单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其他 2009-12-29 16: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