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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中一天0时50分,我朋友A借了我的小汽车,A喝酒后驾车行至一刚修路的修窄路段(路面窄灯光较暗),也是喝酒后驾驶摩托车的B高速撞到该处隔离带的水泥墩,B反弹至路边倒地(不知道生死及伤亡情况),过了4至5分钟左右,A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酒后不小心撞石柱倒地在马路上的B当场撞死,A君称不知道撞到东西驾车离去(当时他也喝酒了,但他第二天才被交警抓去,酒后驾车无法认定)并于当将车返还给我本人,交警已认定他付全部责任。请问:(1)在该处事故中死者有否责任,可否对责任进行复议及提起诉讼。(2)肇事司机完全没钱赔偿,车主应当负什么责任。(3)车主是公务员,也没有物业和钱赔偿,到时车主被起诉,法院能不能在其工资里扣减工资做赔偿。

其他 2009-12-30 13: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三天内申请复核。也可以在诉讼时提出相关的证据,由法庭对责任重新划分。2,车主与司负连带赔偿责任。3,法院可以在其工资里扣。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 你好,如你们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要求复议,根据现行法律,车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你可以向肇事者追偿。如需要律师帮助,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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