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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4与前夫协议离婚,一子一女均由男方抚养,我净身出户,不久男方再婚,对两个子女未尽到应有的责任,两个儿女一直都跟爷爷奶奶,为了让儿女好过一些我一直忍让着他们自己出钱养着孩子,可就在2010年孩子的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从此男方再也不管两孩子的生活,开始还联系得上,问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着不见面,没多久连电话都联系不上了,至到现在,两个孩子的生活,学习费用全由我一个人承担,现在孩子正是用钱的时候,而我又一直体弱多病,我的生活可以说是雪上加霜,我去咨询过律师但是他们都说这种情况很难,因为我无法提供对方的联系方式,法院也同样要我给出对方的联系方式,叫我把孩子暂时扶养着等他出现,可两年过去了对方仍然不见面,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请求得到法律方面的帮助,

争议解决 2013-09-30 16: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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