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病人原本身体健康,因胆里有石头导致腹痛呕吐后去医院。胆结石手术失败后,石头调入胆管,胆管扩张。(病人出院期间按照医生嘱咐饮食,但两周之内呕吐七八次,病情不但没好转,反而加重。) 之后,院方让病人再次做手术,院方说它们医院医疗设备不是很好,让病人转去其它医院手术,费用先自己垫付,后院方再报销。 请问,如果去其它医院二次手术后,再谈论赔偿,会影响医疗事故的鉴定吗? 另外,之前手术的费用,医院有责任退还吗?手术失败对病人造成的身体伤害、精神伤害有责任赔偿吗?

其他 2013-09-21 21:35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