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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征地的村民,现在我们的土地被征用,但是他们只给我们3万一个人,还要分2年付款,我们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13-10-01 07: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征地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地批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均应在当地进行公告。补偿标准过低,降低了原有的生产生活水平,当地政府违法情况极其严重,欺压百姓不懂法律。你们可联合起来通过维权解决,以维护合法权益。可向专业征地拆迁律师说明具体情况,律师会为你制定维权方案。
  • 根据你的描述,补偿标准不高,耕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国务院的土地分类来确定。反过来讲,土地征收需要对土地征收进行通告,补偿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土地使用方案等,一般征地程序并不合法,建议为了提高标准委托律师处理。
  • 根据你的描述,补偿标准不高,耕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国务院的土地分类来确定。反过来讲,土地征收需要对土地征收进行通告,补偿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土地使用方案等,一般征地程序并不合法,建议为了提高标准委托律师处理。
  •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提高补偿标准。具体可致电律师详细说明你的情况并告知您详细的操作方法。
  • 补偿不符合标准,而且分二年付款是违法的,可依法维权,提高补偿。
  • 根据你的描述,补偿标准不高,耕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国务院的土地分类来确定。反过来讲,土地征收需要对土地征收进行通告,补偿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土地使用方案等,一般征地程序并不合法,建议为了提高标准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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