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和乙两个人喝过酒后回宿舍睡觉,后来甲和丙两个人打起来了,乙在中间劝架,在甲和丙打架的过程中甲无意把乙弄伤了(甲和丙用随手可及的东西砸对方,乙在中间劝架,甲无意用镜子砸伤了乙,导致乙的右手肌腱损伤)。在乙住院的过程中甲很积极的配合给乙治疗,并有甲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在乙出院之后,乙要求甲给他支付四个月的营养费,护理费,及误工费每月四千元,共计一万六千元。医生建议的是乙修养两个月,请问乙的要求过分吗?甲和丙两个人打架导致乙受伤,请问这些费用应该有丙来承担一部分吗?

其他 2013-10-12 08:4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