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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爱人是个铁路职工 从事货运站看门工作 倒班8点到第二天8点 由于上班地点远 需坐单位仅有的一趟接送车 22日下午就离家到单位等车点附近了 当天下午遇到了许久未见的几个熟人老同学 多喝了几杯 23日照常去上班 可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是33 属于饮酒(班前) 单位领导因此要严肃处理 我们对饮酒后的后果认识不够 想请您解答这是否属于所谓班前饮酒范畴 单位应不应该做出处理 我们该怎样为自己维权 谢谢

行政诉讼 2013-09-30 17: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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