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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湛江市王府井百货**珠宝的导购员,在职试用期(7月-9月)已经2个多月,期间公司并没与其签订任何用工或者劳动合同。9月19日前朋友已多次提出辞职,但经理不批准。最后一次辞职已递交申请表,经理口头表示获批。9月20日开始不用上班。但9月23日我朋友回去办理交接手续(如工作服退还、工卡退还)被告知其是自动离职。9月工资与其提成工资不予核发。9月20日-22日这三天我朋友并未接到任何公司通知其要回去上班的消息。一直以为经理口头告知已默认离职。。现在这种情况,我能追讨到什么?电话录音没有。而且同事们怕没有工作,没人肯指证。我能追讨回我9月的工资和提成吗?

其他 2013-10-15 08: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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