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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刚大学毕业和同学合伙开店由于他的资金不足。向我借了两万圆钱。可是我疏忽了。欠条没有写偿还日期。现在打电话也不接。网上给我说等他工作了。赚钱给我还。我应该怎么办`向法院起诉,他爸爸会给我还钱吗?

诉讼 2013-04-13 16: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在于规定,如果在借据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债务人可随时偿还,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其诉讼时效适用最长时效,即从借款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再者,没有\"子债父还\"一说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在于规定,如果在借据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债务人可随时偿还,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其诉讼时效适用最长时效,即从借款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再者,没有"子债父还"一说
  • 可以凭欠条随时起诉追讨,该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与其父亲无关,
  • 可以随时起诉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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