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帮一个阿姨咨询下。已经分居快两年,现男方提出离婚,有一个成年的男孩子,在分居的这段时间男方每月支付女方生活费1200元来照看孩子,女方身患尿毒症身体不好,现在孩子也是归女方抚养,请问离婚后根据法律规定,女方身患重病可以提出让男方支付女方个人生活费吗?如果允许每月支付多少生活费合理?现男方现在推脱不愿意支付女方个人生活费,男方有工作,一年收入5.6万左右。请专业律师帮忙解答下,女方实在不容易很艰辛,谢谢!望尽快回复。

离婚 2013-10-04 21: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茂名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