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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总价183万,付100万首付款后,卖方人未解除抵押,也未办理网签,现在卖方人反悔不卖了,我已经装修入住,请问合同还能继续履行吗

其他 2013-10-09 17: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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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依据你所述情况,可以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但法院是否可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要考虑该房屋是否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或过户。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具体应当参考上述规定,如需要律师,可电话咨询。   
  • 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可要求其支付违约及赔偿金。
  • 您好!您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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