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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跟腻子粉厂打工,把脚弄断了,老板只肯出一半医药费,住院区间不发工资,也不发来照顾人员工钱,可以告他吗?

其他 2013-10-08 13: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你与单位是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应当由单位出面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单位不申请的,本人及亲属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后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具体计算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数额。如果单位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所有数额均有单位承担。 如果你与单位是劳务关系或者雇佣关系,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然后再根据你支付的费用以及你的户籍,计算总赔偿额,千万注意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相差近四倍,而且农村户口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按照城镇标准来赔付的如果还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帮助,
  • 可以要求他支付相应的费用
  •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待遇。
  • 先进行工伤认定,待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待遇。
  • 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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