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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一间制衣厂工作,2000年进入到2010年8月31日,合同期满后,如果再签是无定期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我续签,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其他 2010-01-05 15: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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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可协商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及,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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