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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跟一个小我2岁的男的在经人介绍后的第4天就被介绍人撮合着订了婚。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他家,他们打发了我800元,说是同意就收下,我收下了。后来他又来我们家,买了大概100多的礼品吧。订婚那天打发我12000元+父母2000元+亲戚6*400=2400,我妈打发了他1000元。再加上订婚那天他给我们家亲戚的烟糖什么的大概是800元。订婚之后,他带我去他亲戚家,他亲戚什么的加起来给了我500元吧,有次我爷爷生病他父母来探望拿了200元和100元左右的礼品,这些钱我都算给他应该是:800+12000+2000+2400-1000+800+500+300=17800元。对不对。但是我不知道男方为什么说算出24000元来的。就算加上接亲那天的车费(我就算他200)再加上我们那天在他家吃的饭我再算他600,介绍人的钱总不要我给了吧,也只有18600元是吗? 我不知道这个钱到底是应该怎么算,那个介绍人是男方的姨,我的舅妈,所以现在好像是在替他们出头,又很厉害的那种,我爹妈都不在家,我想自己能处理好这个事情,可是他们是不是要得有点多了。请帮帮我哦。

离婚 2010-01-05 19: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订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按照不当得利来处理的话, 应当返还你得到的那部分。 建议你们好好协商处理好,实在不成的话,可以请人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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