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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两个月前和同事好上,事后被她老公发现了,在2009年12月31号约我见面。见面时他拿把刀给我说要不叫我杀了他要不我自已杀了自已,还有要不拿钱来摆平,要我给5000元了事,我提出不行,我为了不激怒他也就答应他的要求。当天晚上我打电话给他说我给不了这么多,又在商讨下以1000元了事,我也给了1000元他夫妻都签了字给了收条给我,事情应该就此了事但在三天后他夫妻又变卦说不行还要给钱,我说不是了事了吗?钱不可再给你们了,不给也行那我就三天两天找你麻烦,好到现在为止他一直打电话给我还说我在你的公司楼下等我。我这样能告他们夫妻敲诈我吗?

调解 2010-01-05 14: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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