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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他2O10年結婚,我是广东的,他是湖北的。婚后生的小孩不幸夭折,他不愛講話的他變成不溝通,也没夫妻生活了,后來借錢讓他在深圳開了一个小店,还不让我在店里帮忙,让我出去赚钱,也不给钱我吃饭。只能让家里人打钱过来维持生活。没办法跑到广州去打工,后来跟朋友合伙开了个店,他那店没生意又逼着我回来。我在广州快一年时间他没给我打过电话,也没发信息。后来回去,他把我赶出来了,还摞了一句,不要你了。算是结束了。现在事隔一年多了,一直都分开两地各过各的。我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年龄也大了,他用我的钱开店生意也火了,钱也赚到了,在那也找到下一任了,要离婚了?我可以怎样维护我的婚姻和权利可以索赔吗?借的钱还没还,我拿自己的钱出来给他开店,这些钱可以拿回来吗?我要怎么做才让自己得到最大的利益,跪求解答,感激不尽。

离婚 2013-10-09 09: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分别财产制的除外)。如果你们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分别制,可以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财产分别制,可以要求偿还借款。 另外,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与她人同居、重婚、家暴等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你可以直接起诉和他离婚,要求分割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 在有证据证明对方出轨的前提下,可以主张追回借款以及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可以协商或者起诉离婚。婚内借款也可以一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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