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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具体咨询一下,什么是物业的承租人?如果说物业承租、使用人不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时,物业管理公司该如何去追讨?是该向出租人还是物业使用人?是根据哪一些法律法规去约束他们?

其他 2016-10-12 08: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 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这个约定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这个约定也只能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约束力,而对物业公司不发生效力,出租人必须对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 物业承租、使用人不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时,物业管理公司起诉去追讨。被告要看物业业主是谁。如果业主就是物业公司的,被告就是承租人。如果是其他业主出租的,应当直接起诉业主。——除非物业与业主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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