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在6月11那天中午弄伤的。当时还有两位跟我一起做事的工人。他们把我送进长安医院,当时医生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只能看到有黑影在晃动。在那住院十天,没有好转就去广州中山眼科医院治疗。不给住院治疗,那医生就开了针水,药。给我拿回来去那些小诊所打针那些。一直到现在,期间每个星期都去复查拿药。现在雇主(亲叔)他让我去做伤残鉴定。拿了我的几张照片和身份证,医院开药的根据那些。我怕做了鉴定不继付以后的药费。不知道工伤认定需要什么相关证件。赔偿又是怎么的。。。谢谢

其他 2013-10-08 22: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35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 需要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 鉴定后的后续医疗费也是可以主张赔偿的。赔偿是根据你的伤残等级来计算的,认定工伤的详细资料可以到社保局咨询的。
  • 申请工伤需要厂牌、劳动合同
    【追问】我工作的地方是私人开间小店铺的,没有厂牌,也没签合同。口头给多少多少工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