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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国庆节放假11天,10月9日-11日公司统一安排休年休假,10月12日员工正式上班,我于10月12日交的病假条(此前已休病假近一年),公司说我差3天病假条,给我按3天矿工处理,我现在已将书面材料上交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我想问能否索要精神赔偿?谢谢!

其他 2010-01-06 09: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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