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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厂有一冲压工(计件),去年7月30日入职,同年9月底发生工伤(入职未满2个月),有签订劳动合同,8月收的工资2000元,9月收的工资1800元,现在评残结果为7级,医药费,陪护费等一切医疗费用已由我厂支付了,我想问一下,现在该怎样计算由我厂支付的赔偿金?赔多少赔偿金给该员工才合理?

工伤赔偿 2013-10-11 07: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你仍在原单位就职的,应向你支付13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若终结劳动合同的,社保局和用人单位另外向你支付共31个月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 应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向伤者支付待遇,如果未缴纳社保,全部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 7级工伤,赔偿金为本人44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有为该员工买社保,则单位支付25个月工资。
  • 7级工伤,赔偿金为本人44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有为该员工买社保,则单位支付25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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