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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之前公司工作了两年半,公司只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我交社保,一直未按照我的实际工资标准给上齐社保,现公司无故辞退我,请问公司除了需要赔付给我工资补偿金外,我过去这两年半未缴齐的社保部分应该如何补偿给我?谢谢

其他 2018-05-13 10:32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没签订合同,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未缴纳社会保险,农业的可以要补偿,城镇户口可以要求补缴。另可以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解除,要补偿金。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辞退你,你需要搜集单位辞退你的证据。未休年假,单位需要给付你未休年假工资。搜集你在单位上班证据,比如,工卡、工牌(最好盖有公章)、工服、考勤、打卡记录、入职表、业务表、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与单位通话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李四经理,我张三在海达公司工作了三年……”)、录像、证人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社保局保险对账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有了以上证据你需要去仲裁科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差额、补偿金,肯定胜诉。如果有问题请及时跟我们联系吧,付律师团队,专办疑难劳动争议案例。另外仲裁程序属于司法程序的前置程序,是必经阶段,建议仲裁过程中打好基础,否则一旦涉及司法阶段,不好把控官司。一般经历仲裁立案--开庭陈述举证--裁决,建议谨慎处理。
  • 1、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其主张双倍赔偿金。 2、公司未缴纳保险的,可要求其补缴社保。 3、可与公司协商解决;若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4、如需律师帮助,可直接来电联系。
  •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5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并要求补缴保险。
  • 一般交社保都是通过地税银行代扣的。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登记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岗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审核无误后,即时处理职工登记业务。
    2、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3、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时,参保单位应填报《撤户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和材料来社保中心拿A号新参保登记办理,社保中心查询无欠费后,社保中心予以办理转出手续。
  •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入职之后就需要为员工缴纳,所以是先由单位支付,之后在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2、假如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除了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外,还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人社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1、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其主张双倍赔偿金。 2、公司未缴纳保险的,可要求其补缴社保。 3、可与公司协商解决;若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4、如需律师帮助,可直接来电联系。
  • 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
  •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5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并要求补缴保险。
  • 1、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其主张双倍赔偿金。 2、公司未缴纳保险的,可要求其补缴社保。 3、可与公司协商解决;若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4、如需律师帮助,可直接来电联系。
    【追问】我已经劳动仲裁了,判公司赔偿我双倍补偿金,公司不服已经上诉,我现在疑惑的是社保补偿部分,社保局受理的十个月以前的社保金额应该如何补偿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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