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如果我老婆生下一孩子,当时因感觉自己没有那个能力将孩子养活。就送于他人收养,并签下协议,按了手印,我方收下对方给的怀孕辛苦费15000。可我将孩子送走后就后悔了,想把孩子要回。但对方却不承认此事。我方就想去报警,请问一下,如果去报警,我方会坐牢吗?

其他 2013-10-12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眉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