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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包公司的小工程,中午工人11点30下班。11点35分在回来吃中午饭路上被车撞成重伤。这名工人开始来就谎报年龄说是57岁,在出事前三天上交身份证时发现66岁,公司说上60岁要停用,他本人解释为因为办理身份证时有误,想要继续留下工作,当时我也为难。结果两天后就发生车祸。请问我是否有法律责任?!如果有,一般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呢?!虽然肇事出了医疗费,我在没考虑法律责任时,财力人力也我也出于人道心理没少为其花费。住院三天后家属说我和公司要给公伤赔偿,包括我给家属远到的所有住宿伙食费也是我的责任!肇事车主在见过家属后也有回避的现象,现在没人去医院交医疗费,看来也只有我先交上。我该怎么办?!我要怎么做?!

其他 2013-10-13 21: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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