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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7月1日入职公司,然后7月1日开始培训了几天,培训中说试用期是3-6个月,但是如果在自然周期内达到任务量,就可以享受提前转正。7月31日,我达到任务量,并且填了一份提前转正申请,而后八月份的工资也是按照转正后的标准来发的!到了9月27日,公司以试用期没有通过的理由来劝退我们多个员工。请问:我们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吗?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是公司先让我们签名后,交上去给他们,他们写的劳动合同时间后,再发到我们手上的!所以,试用期的时间写的是7月1日到12月31日!

其他 2013-10-21 07: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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