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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C:我公司出资1000万元,收购了B公司的全部股份,他们的实收资本只有500万元,那么我们是把钱直接给股东(全部是自然人股东)还是转给B公司,我单位是不是要代扣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呢?账务要怎么处理呢?   唐老师:从原理上说,你公司是从股东手中购买其所持有的股权,对于股东个人来说是转让股权(税法上属于财产转让),所以相应价款应直接支付给股东。但由于金额较大且股东属自然人,所以也可以先转给B公司过渡一下,留下资金流转轨迹,但一定要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有相应的约定,包括明确付款方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事宜,以避免税务风险。 要是按这样处理的话,被收购企业怎么处理?是,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借:股本--自然人 贷:股本-新东 吗?

公司税务 2010-01-10 13: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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