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A员工于2001年7月17日入职东莞市某公司,该员工无过错,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辞退他,请问他可以获得多少赔偿?A员工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是6000。

其他 2013-10-19 10: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由上可知,A员工最高可获得赔偿金72000元。
  • 您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 赔偿五个月本人工资。
  • 可依法要求25个月6000元工资的经济补偿
  • 6000*24。。
  • 6000元*12个月*2倍=144000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