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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与我出租车相撞,车内副驾驶有一名女乘客,公交车路口没减速,最后判定同等责任,我车与公交车只有交强险,保险公司给我车定损1万元,公交车1900元。 1.请问双方的修车费用如何担负? 2..车内女乘客经过检查身体一切正常,他向我出租车索要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等,这属于正常吗? 3.车内女乘客的医药费等其他费用应该如何负担?

其他 2010-01-11 10: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按照责任比例各付一半。 2、女乘客没有享受精神损失补偿的权利,误工费要开具误工证明及假条,女乘客可以找你赔也可以找公交车赔。 3、其他费用的赔偿一样,女乘客可以按照客运合同找你赔,也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找你和公交车赔,要看她的选择。
  • 1、按责任比例赔偿。 2、应当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3、按责任比例赔偿。
  • 1你承担他的一半,他承担你的一半,剩下的自己承担. 2属于正常 3,他可以选择两种方式,第一直接找你要,第二,找你和公交车两个人要
  • 首先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付对方,不足的再找对方赔偿。索要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如果检查确无任何问题,那么缺少索要的法律依据。医药费由两车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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