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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我的车和另外一个无牌电动机动车碰撞,对方有住院治疗。事后,交警判定,双方各付50%责任,而对方一直不露面,我是否先找保险公司垫付还是如何处理?

其他 2013-10-21 16: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由对方起诉,车辆购买了保险,对方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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