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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在这公司工作,签合同是为六个月的试用期,我是2009年7月28日进的厂到今天2010年1月11日为止,是不是说公司就有无条件的不要我,公司就说我的合同没满试用期说试用期不合格,我想问一下象这样的问题是不是试用期真的没满。

其他 2010-01-12 10: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当然不能无条件不要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 如果维权,宜在律师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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