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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孙子在幼儿园上课时爬到桌子上,摔成重伤,还开颅。现在出院,怎样处理?

其他 2013-10-23 10:1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因你孙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视具体情况,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可根据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年龄(是否为18岁和60岁)、户口(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等确定。
  • 你好 幼儿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精神抚慰金等。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对方不赔偿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 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 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 幼儿园应承担赔偿责任
  • 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对方不赔偿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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