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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肇庆市广宁县的,因摔伤导致骨折,到佛山中医院做了手术,住院治疗。我是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请问是否能报销?

其他 2019-10-03 1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首先申请进行工伤鉴定。
      2、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关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一、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凡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报销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 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须凭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直接刷卡报销。具体可以问一下住院医院,医生会告知你具体的报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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