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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4日,本案败诉方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要求上级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法院受理后,没有通知对方当事人,也没有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再审申请书副本。2013年6月10日,再审法院作出裁定,决定提审本案,并组成了审判长,主审法官,审判员参加的合议庭,而且,裁定中止了本案的执行。但这份裁定,只送达了申请人一方当事人。2013年8月,败诉方被执行人拿着这份上级法院的生效裁定,一下子就把执行法院唬住了。但本案被申请人找到裁定法院要问明究竟时,审判长与主审法官竟然互相推诿起来,均言称对本案不清楚,让去问对方,当要求与其见面时,竟都躲着不见,被申请人被堵在法院门外,连个合议庭成员的影子都见不着。被申请人该怎么办呢?被申请人手里只有他人提供的一份复印件,进山西省高级法院比登天都难,我该如何就该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呢?

离婚 2013-10-30 06: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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