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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的丈夫于前年在河南起诉与我妹妹离婚,拿到传票后我妹妹如期到达可他却没来,3年后的今天我妹妹已跟他电话协商好办理离婚手续可他又未到达,请问我们可否起诉,法院能判离吗?

诉讼 2008-07-09 18: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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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际分居两年以上,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庭会考虑判离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www.laww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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