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2010年5月,我委托李某代为操作股票交易,签订有协议书(我承担20%亏损,享受20%盈利)资金为50万。协议以年度结算周期。 二、同年10月左右我又往账户注资22万,但是没有补签协议书。 三、2011年9月时账户内实际剩余60万。当时我想终止操作,但是双方签订了一份标的为85万的协议书(我承担本金亏损的10%,享受盈利的10%) 四、截止今日账户内还剩余30万。我起诉能拿回多少? 我在上海宝山区,各位律师能接受打赢官司再收取律师的请留言

风险投资 2013-10-24 11:2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