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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在下班后,跟其他朋友聚会喝酒摔伤了算不算工伤?

其他 2019-07-29 07:2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属于的,,,,
  • 不属于。。。
  • 工作中因接待喝酒发生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有争议。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二)款规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虽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醉酒导致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对受领导指派醉酒导致事故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不能认定为工伤,也有观点认为出于保护职工出发,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作中因接待喝酒发生事故,可以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判定是否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
  • 很遗憾,这种情况应该是不属于工伤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由于你丈夫是在下班喝酒摔伤的,不是工作原因导致,所以不认定为工伤。
  • 不属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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