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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已在本公司上班十个月,因表现极差,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聘。相关法律对这方面的情况是如何规定的(包括赔偿金等等),多谢专家的解答。

其他 2010-01-13 17: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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