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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1年7月花6万元.租用650平方厂房开设家俱洋品房进行家俱销售.当时对方说流转地.可以办营业执照.所以合同约定由我办理一切证照.对我合同期满后的装修也有约定;我对它进行装修完后申请营业执照时.被告知为违法建筑.无法营业.当时即和出租方进行争吵.但无结果.到12年7月我把有价值产品进行出离.占产品百分之85.余下了一点无价值产品.就把厂房钥匙交给了出租方还说明留在厂里的不要了.就这样一直到今年七月份我收到法院传票.出租告我没有付第二年房.我现在只有一张市规划局它违法建筑的证据.前天我又收到出租人快件.意思第三年的房租要涨价.我也去过法院.法官意思要我出3万元自己协商解决算了.它说我装修费用在10万以上.它说最好请法院评估.但要我预交1.5万钱.我不知道评估要化多少钱.它评估收费按什么比例收

其他 2013-11-15 2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跟出租方签了几年合同?这种情况下,明显是出租方欺诈,你可以撤销合同,而不是左出几万右出几万。
  • 需要结合你的合同,如果合同上约定需要申请营业执照的,那么造成你不能申请的话,是房东违约在先。如果房东有违约责任,建议提起反诉。
  • 需要结合你的合同,如果合同上约定需要申请营业执照的,那么造成你不能申请的话,是房东违约在先。如果房东有违约责任,建议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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