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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煤矿职工,现在企业正面临改制当中,企业没有对《职工安置方案》明确答复, 原企业有几块地皮,并没拿来为职工建房(大部分职工没房子住),对职工置换金转换成股金入股剩余钱也不明确答复,职工置换金是否是在册职工都得?请问我们全矿职工面临这些问题,该怎么办?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案件执行 2020-06-03 11: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应当直接向主管局反映,请求帮助,企业改制应当首先解决原有职工的安置问题。
  • 改制方案设计过程中,应当明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须形成相应内部决策文件(具体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审议意见以及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否则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改制方案(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如未获得上述批准,有可能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
  • 改制方案应当符合《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注意是否违反公司对外投资超过公司净资产50%的限制。企业改制经常会涉及股权转让、新设公司(MBO)等方式,因此《公司法》有关公司对外投资比例的限制必须遵守。对于某些特定公司如创业投资公司则可做例外情形处理。
      2、方案涉及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应注意需要公司相应的权力部门做出决议。
      3、改制方案如涉及公司股权向非股东方的第三方转让,须以其他股东的放弃其优先购买权为前提,否则前述股权转让行为将无效。
      4、价款支付问题,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5、改制方案中涉及债权债务转让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的转让需通知债务人,债务的转让需征得原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将不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
      6、企业改制过程中,如涉及合并、分立等事项,相关方案设计也要考虑《公司法》、《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7、改制方案中如附有相关合同文本,则应当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
  • 改制方案应当依据现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实际操作中,很多改制方案并没有注意到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没有涉及甚至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致使改制方案不具有可操作性。尤其是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在2004年2月1日生效后,很多企业依然沿用以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设计改制方案,改制方案自然无操作性可言。
  • 你好,可以要求政府出面解决,企业改制应该优先做好职工安置。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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