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于3月26日在一间公司做绘图设计,在8月份做一份开料单时材料用错了,(有给老板先过目,可能他也没认真去看),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后来也被老板批评了,不过当时也没有要求赔偿损失,9月12号由于个人原因跟老板说辞工走人,他也答应了,今天11月6号回公司里拿8月份和9月份12天的工资却被告知要扣除8月份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650元,本人不服,跟公司一番争论下没有结果。没有签领工资就走了。公司这样扣工资合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在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合同,也没有帮买社保,保险。。。能申请劳动仲裁吗?能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吗?现在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13-11-10 22: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肇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